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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婦幼呼吸健康 北市坐月子中心、托嬰中心室內空品最快11月納管

【記者陳瑞英/台北報導】

為確保產婦、嬰幼兒及民眾呼吸健康,臺北市環保局多年來除積極輔導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維護室內空品外,更多次建議中央儘快公告納管,今(109)年7月再度行文環保署具體建議將一定規模之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納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列管對象,並一併擴大列管中小型運動健身場所(詳如附表),獲得環保署正面回應,預估最快可望於今年11月公告,環保局特別感謝環保署傾聽地方意見,共同努力讓民眾能享有更優質的室內空品保障。

環保局指出,考量產後護理機構及托嬰中心為產婦、嬰幼兒等敏感族群長時間停留或聚集場所,亟需維護此類場所室內空氣品質,以確保渠等身體健康,故環保局除輔導業者取得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外,更建議中央直接將「收托人數達35人以上之托嬰中心」及「設置床數達20床以上之產後護理機構」公告為室內空品列管場所,公告後業者必須設置室內空品專責人員、也須隨時維持場所內空氣品質符合室內空品標準,另每2年必須至少1次委託合格檢驗機構檢測室內空品狀況,並上網申報檢測結果,以保障出入消費者、員工呼吸乾淨空氣權利。

此外,環保局有感於近年來民眾健身風氣日盛,但室內空品僅管制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健身場所,多數健身場所仍未納管,對健身民眾保障仍顯不足。因此,環保局此次一併建議環保署將中小型(面積1,000~2,000平方公尺)運動健身場所室內空品納入管理。全案經洽環保署回應原則同意參採臺北市建議,最快可望於109年11月公告實施。

環保局呼籲,為保障員工、出入場所民眾健康,各室內公共場所都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除保護自己及他人外,列管場所也可避免因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而受罰;如業者需進一步瞭解室內空品維護方法、規定,歡迎撥打1999轉環保局空噪科,環保局非常樂於協助及輔導業者做好室內空品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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