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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大法官制度破壞 恐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

張其祿:大法官制度破壞 恐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

立法委員張其祿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許家源/台北報導
今年九月底即將有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大法官肩負憲政守護者與人權捍衛者角色,行使職權攸關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行,蔡英文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並預計於立法院本會期咨請同意後任命。

對此,民眾黨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大法官有司法專業及獨立性,具解釋憲法、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總統或副總統彈劾案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四大功能,是民主法治國家相當重要的「check and balance」制衡力量。而大法官的任期設計,原是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及不得連任的交錯任期制,就是為了避免總統過度把與自己立場一致的大法官留任,失去對總統權力的制衡;當時馬英九前總統於任期內,強行以總統令將其中5名大法官(原受到立法院杯葛、轉任,重新提名後補充上任)任期訂為8年,任期交錯的制度因此受到破壞。

立法委員張其祿(立法委員張其祿國會辦公室提供)

張其祿表示,對於馬政府前朝留下的憲政、司法亂象,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蔡英文總統應該設法解決,而非繼續承襲失衡的制度,留下憲政僵局給台灣民主社會,甚至繼續埋下將來發展出極權政治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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