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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淑懿: 壽豐第一次普發一千關懷金 22、23日全鄉15村領取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壽豐鄉第一次,這個星期六、日(3月22、23日)將普發振興關懷金一千元。壽豐鄉長曾淑懿表示,去年接連受到強震、風災影響鄉親生活經濟遭受衝擊,壽豐鄉公所編列1677萬元普發每位鄉民1000元振興關懷金,鄉親可以就近前往全鄉15村活動中心領取。

鄉長曾淑懿強調,壽豐鄉產業近幾年接連碰到新冠疫情、颱風、地震等災情衝擊,她積極思考實質、直接回饋鄉親的福利政策,112年鄉庫餘黜1.8億,公所除積極投入建設,也落實多項福利振策,包括生育津貼補助2萬元、鄉民保險金30萬元,敬老津貼從300元提升至1000元不等;鄉公所為協助振興地方產業,去年底在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編列1677萬元規劃普發鄉民振興關懷金1000元,感謝代表會通過發放振興關懷金預算,這個星期六、日即3月22日、2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鄉親可以就近到戶籍地附近的15各村活動中心領取;24日至2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到公所第一會議室領取,考量米棧、月眉、水璉及鹽寮等村離公所較遠,戶籍所在4村的鄉親可就近至各戶籍地村辦公處領取。

鄉公所民政課指出,振興關懷金發放對象為113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壽豐鄉且公告發放日前均未遷出的鄉民,113年12月31日起至本所公告發放日114年3月22日止,外籍配偶、新生兒或經收認(領)養完成登記、結婚設籍(居留),於領取期限前辦妥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於壽豐鄉者;領取方式包含親領跟委託他人代領;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符合領取資格卻在領取禮金前死亡者不予發放;發放截止日3月28日下午四點;逾期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

領取應備文件如下:(一)親領:國民身份證正本、印章;(二)委託他人: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以及代領委託書(下方可下載);(三)未成年人領取:父母身分證正本、印章;未成年子女-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四)受監護宣告人領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受監護宣告人-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領取「未成年人」禮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都可以,但兩者都需含詳細記事;若有任何疑問,可至本所民政課或來電(8652131#20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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