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15年1月21日凌晨接獲報案,轄內一處醫療場所發生傷害案件。警方第一時間派遣優勢警力趕赴現場,並將林姓犯嫌(男,89年次)帶回調查,依法偵辦。

警方指出,林嫌因手部受傷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就醫,期間疑因情緒不穩,不願繼續接受醫療處置,欲自行離開,遂與現場護理師發生口角爭執,並出手揮拳攻擊,導致護理師受傷。警方到場後隨即控制現場狀況,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等罪嫌進行偵辦。

第六分局強調,任何影響醫療行為、危害醫護人員安全的暴力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將依法嚴查嚴辦。未來也將持續強化與轄內醫療機構的聯防機制,於深夜時段加強巡邏與應變作為,確保醫護人員能在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下執行勤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