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好報記者 楊曼林/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巡佐陳恆誠、警員李明昱於7月11日深夜11時許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發現一對男女騎乘機車未戴口罩,經攔停後發現58歲的張姓女騎士散發出濃濃酒味,並向警方說明她本來沒喝酒,而是要去友人家載62歲的李姓男友回家的,可是男友酒興正酣,她只好幫男友把剩下的2瓶啤酒喝完好催促男友趕快回家,但張女認為應該不礙事,才大膽駕駛重機車上路,沒想到竟遇到警察攔查,員警一聽張女本來是要充當安全駕駛的,最後竟然自己也「撩落去」喝了2瓶啤酒,喝的比較醉的男友反而沒事,令員警不禁莞爾一笑。張女酒測值超標,警方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安全駕駛「醉後」卻成了危險駕駛。
成功派出所所長黃秉鈞表示,張女本身並無駕照,其酒駕部分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外,尚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第35條規定,分別處罰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及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道安講習;而李男為該重機車之車主,明知張女有飲酒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同樣需處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機車牌照2年。張女沒想到貪圖方便的結果,卻是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向警方直呼「我知道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