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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核定紅單補助85% 花蓮0403災民終可重建家園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0403花蓮大地震至今已七個月,在花蓮縣政府與立法委員傅崐萁努力爭取下,行政院終於核批紅單受災戶重建補助方案,以興建成本85%為原助,補助單價最高每坪15.3萬元,總經費13.6億元,花蓮四百戶紅單災損居民終於可以重建家園。

十月初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報重建方案,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天天追蹤行政院進度,經國發會及國土署多次研議修正後,行政院已在(11/18)日正式核准。

根據行政院核批的方案內容,補助對象須是經認定屬紅單且經強制拆除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該建築物以自用住宅為限(非自用住宅、民宿、出租住宅、飯店、商場及餐廳等商業及工廠不予補助)。

若採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辦理重建者,補助重建平房是5.56萬一坪,六樓以上最高12萬元/坪,至多補助30坪,上限360萬元/戶。

如果是採立法院7月16日主決議方案辦理重建者,可領取原地原容積興建補助,1至3樓每坪補助10.57萬元,4樓以上最高單價補助達15萬3,000元/坪(18萬元/坪×85%)。

個案於領得建造執照時,由起造人列冊,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經花蓮縣政府審查核准後,撥付款項予重建專戶。

補助採分期撥付,第1期款於個案領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時,撥付補助金額60%;最後1期款於個案領得使用執照時,始得撥付。

根據花蓮縣政府統計,0403災損屬紅單且強制拆除之住宅類建築物,包含6處平房或透天厝及天王星大樓、統帥大樓、花一邨前棟,北濱街2號、秀林鄉民樂40號與41號及馥邑京華大樓等6處集合住宅,共12處建築物,戶數總計393戶。

本方案期程自113年起至116年止,總經費13.6億元,如有個案尚未興建完成,依其興建進度配合滾動檢討,視需要延長本計畫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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