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3 3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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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哲翰講座教授建請台北市政府「 公辦都更 」取代「 自辦都更 」

【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素有「警界孔子」之稱的前警大教授、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高哲翰表示,被列管海砂屋的「北投區開明段二小段347地號」,地段佳,「 自辦都更 」利益龐大,日前也爆出爭議,部分住戶投訴,質疑最初海砂屋鑑定及「 自辦都更 」更新會成立是黑箱程序,並懷疑是否有利益掛勾。

▲高哲翰講座教授建請台北市政府「 公辦都更 」取代「 自辦都更 」。(圖/高哲翰提供 彭可翻拍)

高哲翰表示,「 自辦都更 」由所有權人擔任實施者,負責都市更新的監督、執行與籌措資金。所有權人會分回都更後的全部房地,直白來說,因為沒有建商介入,所以不用分給建商房地,所有權人自己建、自己管、自己承擔風險,全由所有權人自負盈虧。

住戶說:「鑑定海砂屋,我們根本不清楚後續,突然就收到一封信,北市府限期我們在111年(2022)底遷出,否則要斷水斷電還要罰款!」

另名住戶也說,「我們不是不想都更,但是我們很不信任現在的「 自辦都更 」都更程序與團隊。」就怕畫出的大餅看得到吃不到。反方住戶希望北市府撤銷「 自辦都更 」更新會立案,且對台北市政府更新處核准決策提起訴願、訴訟。

「我們在這邊公開呼籲北市府介入,請川伯(李四川)來幫幫我們,我們要走市府針對海砂屋重建機制的公辦都更方案!」

▲高哲翰講座教授建請台北市政府「 公辦都更 」取代「 自辦都更 」。(圖/高哲翰提供 彭可翻拍)

根據議員索資換算,海砂屋有25%以上、等於每4件就有1件被提行政救濟及訴訟。即便有海砂屋獎勵,但爭議還是存在,要求市府研擬相關配套。

高哲翰表示,訴訟理由最多是因住戶不認同海砂屋鑑定,因此提出刑事、行政訴訟;還有住戶在被鑑定為海砂屋後,依法規有停止使用的年限規定,沒提出延長就會被罰款,住戶不滿罰款因此提訴願。

依照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鑑定須拆除重建的建物,由都發局列管公告,且依建築法通知所有權人停用,並限期拆除。逾期未停用,可處所有權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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