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職場父母對於「彈性照護」的需求日益殷切,新北市勞工局今(26)日公布最新統計,近 3 年性別平等工作措施申訴案中,以「育嬰留職停薪」佔 41% 居首。勞工局特別強調,隨著 115 年(2026年)正式施行「育嬰留停以日請」、「家庭照顧假以時請」 兩大新制,雇主應重新檢視人事制度,若對申請勞工進行解僱、調職或不利處分,最高可面臨高額裁罰。
申訴樣態分析:育嬰留停復職遭精簡、男性育兒比例全台最高
勞工局統計顯示,近 3 年共接獲 97 件性平申訴案,其中「育嬰留職停薪」佔 40 件、「家庭照顧假」佔 6 件。值得關注的是,新北市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比例持續蟬聯六都之冠,113 年已突破 3 成,顯示男性共同負擔育兒責任已成為新社會常態。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實務上仍有雇主企圖鑽法律漏洞。曾有案例顯示,一名女性勞工在育嬰留停復職僅 3 日,尚未能展現工作績效,便被公司以「人事精簡」為由資遣。經勞工局認定,該行為屬於未讓勞工「實質復職」,已依法重罰。

2026 勞權新藍圖:育嬰留停「以日計算」更具彈性
為了因應勞工對臨時照護的需求,新北市自 115 年起推行更靈活的請假模式:
育嬰留職停薪: 突破以往長期請假的限制,改為「可以日請」,方便父母應對突發育兒狀況。
家庭照顧假: 全面推行「可以時請」,讓勞工在面對家人緊急醫療或托育變動時,能更彈性分配工時。
勞工局籲雇主:友善職場是留才關鍵
勞工局提醒,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育嬰留停或家庭照顧假,亦不得因此給予減薪、不利考績或解僱。若勞工在申請假別時遭遇權益受損,可撥打新北市勞工局專線:02-29676902。勞工局將提供專業諮詢協助,捍衛職場性平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