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瑞英 桃園報導)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先生,率領柔道教練代表吳純旭、吳旻倫、周鴻傑、張嘉栩等教練,於2/10上午十點召開記者說明會,一同呼籲指責桃園市某高中柔道教練紀淑文未依照與桃園市柔道委員會的約定,於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比賽教練獎金20%近四萬六千元,應繳回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之承辦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教練紀淑文回應並交代清楚相關費用去向!
事件原起於民國106年時,紀淑文教練向桃園市柔道委員會提出想申請中級運動專任教練,但因為資格不符無法申請,因此紀淑文教練極力向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爭取『掛名』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男子隊教練,以便能快速達到中級運動專任教練的申請門檻。
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教練遴選,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為幫助紀淑文教練,因此決議推薦紀淑文教練得擔任桃園市代表隊教練,經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開會會議協調,當時有會議記錄,及參加會議的12位教練簽到,桃園市市内教練也無異議,因此決議推薦紀淑文教練得擔任桃園市柔道代表隊教練參加全國比賽,但條件是全國柔道比賽選手如果得名次,所屬市級教練紀淑文的 啟蒙教練獎金(佔40%)、階段教練獎金(佔40%)可以領取,但是 紀淑文的『帶隊教練獎勵金(佔20%)』 應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但事過兩年多,教練紀淑文領取獎金後即無下文,經過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調查也不回應。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日前接獲某教練檢舉,桃園市某高中專任教師紀淑文,將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柔道代表隊出賽得獎的獎金約230,000元,紀淑文帶隊教練獲得的20%獎金部份據為己有,疑似私吞獎金之嫌?引來桃園市柔道界不滿,事情才曝光,體育界為此相當震驚。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與教練群一同呼籲柔道教練紀淑文要依照與桃圏市柔道委員會的約定,將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柔道代表隊出賽得獎的柔道比賽『帶隊教練獎金』部份,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之承辦單位的觀音高中,並盼面對社會輿論與公眾評論時,希望柔道教練紀淑文回應並交代清楚!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說: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臨時動議中紀淑文承諾『帶隊教練獎勵金』 應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之事,不能抹殺掉,吳旻倫教練也說開會大家有聽到,也私下詢問紀淑文承諾之事,而紀淑文卻咬沒會議紀錄為由不繳交,總幹事許智超曾向紀淑文任教學校學務主任曾主任反應此事,曾主任認為紀淑文理應所得,不予理會。許智超也向柔道教練紀淑文聯絡,均不回應。